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br>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產生辦法的說明
各位代表:
根據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章程規定,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八屆理事會任期已滿,應組建第九屆理事會。由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九屆理事會的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受第八屆理事會的委托,就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第九屆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的產生辦法作以下說明:
產生會員代表應遵循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其職責是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本屆理事會體現企業家辦會的精神,企業會員應成為協會的主體。
2.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中、外業內人士,遵循中國的法律法規,熱心行業事業,積極推動行業改革與發展,支持協會工作,遵守行規行約,身體健康,均可作為本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
3.會員代表的地區分布要合理。為了更好的發揮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推動經濟欠發達及“老、少、邊、窮”地區行業的技術創新和企業整體素質的提高,在推薦會員代表時要充分考慮我國行業地區的發展不夠平衡現狀及企業在行業中的影響和作用。
4.為了推動行業創新、節能、降耗,實踐科學發展觀,在同一行業中條件大體相同的企業要優先推薦節約型企業、創新型企業。
5.關心行業發展,有一定專長、積極支持協會工作,有創新精神,身體健康的同志要有適當代表。
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構成及要求
1. 企業代表:
⑴ 關心行業發展,積極參加并支持協會工作,能夠代表企業利益,企業現任負責人;
⑵ 能按時繳納會費,自覺遵守行規行約,積極參加行業活動。
2. 行政主管部門,省、市協會代表:與本行業業務有關的部、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省、市協會負責人。
⑴ 有一定的權威,能夠代表某一地區、部門或行業。
⑵ 廉潔公正,積極促進行業發展,支持協會工作。
3. 科研、設計等事業單位代表:
⑴ 是本行業的學術帶頭人,在技術領域中有一定專長和威望的專家。
⑵ 熱愛行業,熱愛事業。積極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公益活動。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要充分發揮專家的積極性,提高行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保持行業持續發展。
協會常設辦事機構代表
⑴ 協會專職領導。
⑵ 協會下設的各專業委員會(分會)、部、室領導。
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
參照歷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比例,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數量為會員總數的1/6較為合適。
1.企業代表,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經征得所在行業、企業及所在單位的意見,報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領導小組審議后,作為候選人,企業是行業創新發展的基礎,其代表應占代表總數的65%。
2.行政主管部門,省、市協會代表,由大會籌備領導小組提名,征得有關部門及所在單位意見后,作為候選人,其代表約占代表總數的15%。
3.科研、設計等單位的代表,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廣泛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報大會籌備領導小組研究后,作為候選人。企業與科研、設計、大專院校單位的緊密聯合是行業創新的動力,其代表應占代表總數的20%左右。
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截止到2008年10月底共有會員單位3320家。
推薦為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共485人,其中企業代表435人,占代表總數的89.69%;科研設計單位代表12人;占2.47%。其它代表38人,占7.84 %。(見附表)。
第九屆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的產生辦法:
1.第九屆理事會理事的產生,由于本會涉及的專業多、業務面廣、學科多、會員較多,召開全體會員大會比較困難,采用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推薦參加會議的代表,已經過多方征求意見和研究,因此,原則上所推薦的代表均可作為第九屆理事會理事候選人。
⑴企業理事的產生,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報籌備領導小組研究后,作為理事候選人。
⑵各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市協會的代表直接作為理事候選人。
⑶科技、事業單位及其它代表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征得有關方面的意見報大會籌備領導小組審議后,作為候選人。
⑷協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由協會領導提出推薦名單。
中國建筑金屬屆會協會第九屆理事485人,其中企業理事435人;占理事總數的89.69%。(見附表)。
2.第九屆理事會常務理事的產生參照歷屆常務理事所占比例,本屆常務理事應從理事1/3中產生。
⑴企業常務理事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經大會籌備領導小組研究后推薦。
⑵各省、市、協會理事直接作為常務理事候選人。
⑶科研、設計等事業單位的常務理事由各專業委員會提名,經大會籌備領導小組研究后,做為常務理事候選人。
⑷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由協會領導提出推薦名單。
第九屆常務理事共197人(見附表)。其中企業常務理事162人,占常務理事總數的82.23%。
五、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人選由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領導小組在廣泛醞釀,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報住宅和城鄉建設部審準,由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報住宅和城鄉建設部認準,提請九屆理事會審議表決。
上述有關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第九屆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的產生辦法請各位代表審議表決。
附表:
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第九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會員代表、理事、常務理事一攬表
